● | 公共設施:飲料、停車場、第四台有線電視、WIFI。 |
● | 代辦賞鯨等套裝行程。 |
● | 代辦汽、機車租賃。 |
● | 代售溫泉泡湯門票。 |
● | 提供宜蘭旅遊服務。 |
● | 代辦衝浪及衝浪教學。 |
● | 匯款銀行:台新銀行 |
● | 代 號:812 |
● | 戶 名:吳欣穎 |
● | 帳 號:28881006476447 |
● | 訂房確認後,請於二日內預付房價五成之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 |
● | 匯款完成後,煩請來電告知交易帳號後五碼,即完成訂房手續,謝謝您。 |
● | 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 |
● |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 |
● | 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11:00以前 |
● | 住宿期間,請勿超過晚間10:00回至民宿。 |
● |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● |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 |
● |
生活公約 包棟提醒: 1.包棟房內需酌收押金$3000,(禁止穿鞋近屋內、環境整潔、請勿帶沙子進屋內、垃圾分類後退回)。 2.烤肉會先收取押金$3000(環境整潔、垃圾分類後歸回),晚間十點後禁止烤肉。 3.攜帶寵物入住每隻會收取$1000(環境汙漬 ex:沙發、床單、枕頭、凡可見性汙漬一律沒收押金無退回)。 |
● | 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 |
● |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● | 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● | 屋內嚴禁轟趴/吸毒/酗酒等違法行為,若經發現,一律報警處理。 |
● | 如寵物尿在床上或是破壞公物要收取清潔費與罰款。 |
● | 屋內之傢俱/電器/擺設/器具等,皆為民宿之財產,如有損壞或遺失,敬請照價賠償。 |
● | 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。 |
【延期與退費說明】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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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間訂房: 於住宿14日前取消,可退回全部定金(需扣除100元手續費)。 於住宿7日至9日前取消,可退回定金50%(需扣除100元手續費)。 住宿2日至3日前取消,可退回定金30%(需扣除100元手續費)。 於住宿1日前取消,可退回定金20%(需扣除100元手續費)。 於住宿當天取消,恕不退回定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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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棟訂房(訂2間以上房型): 於住宿前21日取消,可退回全部定金(需扣除100元手續費)。 於住宿前10日至21日取消,可退回定金50%。 於住宿前10日取消,恕不退還定金。 |